《聊斋志异》是清代著名文学家蒲松龄所著的一部文言短篇小说集,内容多为志怪、传奇故事,语言精炼,寓意深刻。其中“狼三则”是《聊斋志异》中极具代表性的三则寓言故事,通过人与狼之间的较量,揭示了人性的善恶、智慧与狡诈等主题。以下是对“狼三则”中部分关键字词的详细解释,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原文含义。
一、第一则:《狼》
原文节选:
“一屠晚归,担中肉尽,止有剩骨。途中两狼,缀行甚远。”
字词解释:
- 屠:宰杀牲畜的人,即屠夫。
- 晚归:傍晚回家。
- 止:只,仅仅。
- 缀行:跟随行走。缀,连接、跟随。
- 甚远:很远。
译文:
一个屠夫傍晚回家,担子里的肉已经卖完了,只剩下一些骨头。途中遇到两只狼,一直尾随他走了很远。
二、第二则:《狼子野心》
原文节选:
“有富室,偶得二狼,欲驯养之,稍长,竟食其童仆。”
字词解释:
- 富室:有钱人家。
- 偶得:偶然得到。
- 驯养:驯服并饲养。
- 稍长:逐渐长大。
- 竟:竟然。
- 食:吃。
- 童仆:年幼的仆人。
译文:
有个有钱人家,偶然得到了两只狼,想要驯养它们。但等到狼长大了,竟然吃了他们的年幼仆人。
三、第三则:《狼三则》(整体)
原文节选:
“一狼得骨止,一狼仍从。复投之,后狼止而前狼又至。”
字词解释:
- 得骨止:得到骨头就停下来。
- 仍从:仍然跟随着。
- 复投之:再次扔给它。
- 后狼止而前狼又至:后面的狼停下了,前面的狼又来了。
译文:
一只狼得到骨头就停下来了,另一只狼仍然跟着。屠夫又扔了一块骨头,后面的狼停下了,但前面的狼又来了。
总结:
“狼三则”虽以狼为主角,实则借狼喻人,反映了贪婪、狡诈、机智与勇敢等多种人性特征。通过对文中字词的解析,我们不仅能够更准确地理解文本内容,还能深入体会作者在叙事中所传达的哲理与思想。
阅读《聊斋志异·狼三则》,不仅是对古文语言的学习,更是对人生百态的思考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