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forget三种用法】在英语学习中,“forget”是一个非常常见的动词,但它的用法并不简单。很多人在使用时容易混淆其不同形式和搭配。本文将总结“forget”的三种主要用法,并通过表格形式进行清晰展示,帮助大家更好地理解和掌握。
一、Forget + 名词 / 代词(忘记某人/某事)
这是“forget”的最基本用法,表示“忘记某人或某事”。
例句:
- I forgot my keys.(我忘了带钥匙。)
- She forgot his name.(她忘了他的名字。)
这种用法强调的是对具体事物的遗忘,通常不涉及动作的完成或未完成。
二、Forget + 动词不定式(忘记去做某事)
当“forget”后面接动词不定式(to do)时,表示“忘记去做某事”,即本应做某事却忘记了。
例句:
- I forgot to call her.(我忘了给她打电话。)
- He forgot to turn off the lights.(他忘了关灯。)
这种用法强调的是“没有执行某个动作”,是典型的“忘记去做某事”的结构。
三、Forget + 动名词(忘记做过某事)
当“forget”后面接动名词(doing)时,表示“忘记已经做过某事”,即曾经做过某事,但现在记不起来了。
例句:
- I forgot meeting her last week.(我忘了上周见过她。)
- She forgot eating breakfast.(她忘了自己吃过早餐。)
这种用法强调的是“已经完成了某个动作,但现在记不起来”,与“forget to do”形成对比。
总结表格
用法 | 结构 | 含义 | 例句 |
忘记某人/某事 | forget + 名词 / 代词 | 忘记某人或某物 | I forgot my phone. |
忘记去做某事 | forget + to do | 忘记要做某事 | I forgot to send the email. |
忘记做过某事 | forget + doing | 忘记已经做过某事 | I forgot meeting you yesterday. |
通过以上三种用法的区分,我们可以更准确地使用“forget”这个动词,避免在日常交流中出现错误。建议在实际使用中多注意语境和动词形式的变化,从而提高语言表达的准确性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