【单选题涉外民事纠纷中,当事人可以怎样改变我国法律专属管辖】在涉外民事纠纷中,我国法律对某些案件实行专属管辖,即只有特定的法院才有权审理,当事人不能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改变。但实践中,部分情形下当事人仍可通过合法途径影响或规避专属管辖的适用。以下是对相关法律规定的总结与分析。
一、我国法律中的专属管辖规定
根据《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》及相关司法解释,以下情形属于我国法律的专属管辖:
情形 | 法律依据 | 说明 |
不动产纠纷 |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33条 | 不动产所在地法院有专属管辖权 |
港口作业纠纷 |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33条 | 港口所在地法院有专属管辖权 |
保险合同纠纷 |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267条(涉外) | 一般不属专属管辖,但涉及保险标的物所在地的可能适用 |
其他依法具有专属管辖权的案件 | 《民事诉讼法》第33条 | 如涉外继承、涉外知识产权等 |
二、当事人能否改变专属管辖?
根据我国法律原则,专属管辖是法定的、不可更改的,当事人不得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排除或变更。但在实际操作中,存在一些间接影响或规避专属管辖的方式:
1. 选择非专属管辖的争议解决方式
- 仲裁:若双方约定通过仲裁解决争议,且仲裁机构具有涉外仲裁资格,可避开法院专属管辖。
- 调解:虽不具强制力,但可在一定程度上避免进入法院诉讼程序。
2. 合理选择诉讼地
- 在法律允许范围内,当事人可通过选择其他法院来规避专属管辖。例如,若纠纷涉及不动产,但当事人可选择在非不动产所在地法院起诉,但需注意法院是否受理。
3. 利用国际条约或互惠原则
- 若我国与其他国家签订有司法协助条约,或存在互惠关系,当事人可通过条约规定调整管辖权。
4. 变更案件性质
- 如果原案属于专属管辖,但当事人通过重新界定案件性质(如从合同纠纷改为侵权纠纷),可能改变法院的管辖权限。
三、常见误区与注意事项
误区 | 正确理解 |
当事人可以通过协议改变专属管辖 | 错误。专属管辖是法定的,不能通过协议排除 |
所有涉外案件都受专属管辖 | 错误。只有部分案件属于专属管辖 |
仲裁可以完全规避专属管辖 | 部分可行,但需符合仲裁条款和仲裁机构资质要求 |
四、结论
在涉外民事纠纷中,我国法律对部分案件实行专属管辖,当事人无法直接通过协议或其他方式改变。但可以通过仲裁、调解、选择诉讼地、变更案件性质等方式间接影响或规避专属管辖的适用。因此,在处理涉外纠纷时,应充分了解相关法律规定,并结合实际情况做出合理安排。
表格总结:当事人如何影响或规避我国法律专属管辖
影响方式 | 是否合法 | 说明 |
协议排除专属管辖 | ❌ 不合法 | 专属管辖为法定,不可协商 |
选择仲裁 | ✅ 合法 | 仲裁条款可排除法院管辖 |
选择非专属管辖法院 | ⚠️ 视情况而定 | 需符合法院受理条件 |
利用国际条约 | ✅ 合法 | 需有相应条约支持 |
变更案件性质 | ⚠️ 风险较大 | 需合理且符合事实 |
如需进一步了解具体案例或相关法律条文,建议咨询专业涉外律师或查阅《民事诉讼法》及最高人民法院相关司法解释。